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05.20 08:37
現在位置:
相關實務見解
相關法條
友善列印
相關法條
發文字號:
法律字第 10803500870 號
民法 (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)
非現行
第 125 條
請求權,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。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,依其規定。
第 769 條
以所有之意思,二十年間和平、公然、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, 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